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;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,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,其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。
那么,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都能免税吗?别着急,下面通过6个案例为您直观详细解答~
案例一
A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21年第四季度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、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(或为未开票收入),合计销售额45万元。
由于A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,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。
案例二
B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21年第四季度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、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(或为未开票收入),合计销售额46万元。
由于B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额已超过45万元,因此当季不享受免税,需按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。
案例三
C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21年第四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、增值税普通发票44万元,合计销售额45万元。
由于C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、但有部分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因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44万元可以享受免税,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1万元需按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。
案例四
D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21年第四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、增值税普通发票45万元,合计销售额为46万元。
由于D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合计销售额已超过45万元,因此全部销售额均不享受免税,需按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。
案例五
E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(非房地产开发企业),2021年第四季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00万元,其中销售货物45万元、销售不动产255万元。
由于E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收入后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,其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4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。
案例六
F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(享受差额征税政策),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额为300万元,其中可差额扣除255万元。
由于F公司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,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,其2021年第四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,因此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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